【完美結局】
前幾天跟大家抱怨完台灣房東, 本來說好要let it go. 但是跟你們講完, 我越想越覺得不公不義. 不甘心不放手啊啊啊. 就寄了一封信給她.
還把我們承租時候的照片蒐集起來證明家具原本就是舊的, 也有很多磨損.
最後再跟她說...
“租屋那麼多年, 這是第一間住超過1年還要被扣違約金的房子. 通常超過1年租約, 房東都會同意我們只要提前一個月告知, 是不扣違約金的.
去年12月租約到期, 疫情期間您還是堅持要調漲房租, 重新簽約. 我剛生完寶寶實在也無多餘力氣搬家, 只好簽了.
請妳把押金退還. 不然我只能去跟國稅局檢舉妳們這3年來房屋並非自住, 而是出租並且逃漏稅.
我也諮詢過台灣律師, 就算是這種小額, 他們也願意免費幫我處理法律程序."
然後....房東太太就退了我一半押金. 還說要跟我當好朋友, 來美國可以跟我喝茶吃飯.
#原來有錢人真的怕查稅
#謝謝大家給我的意見
#退一半大家好聚好散